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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商品条码的作用与意义

作者:嘉兴亚捷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07 08:50:25

UPC码

(统一产品代码)

只能表示数字,有A、B、C、D、E五个版本版本A-12位数字版本E-7位数字最后一位为校验位大小是宽1.5高1,而且背景要与清晰主要使用于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用于工业、医药、仓库等部门。当UPC作为十二位进行解码时,定义如下:第一位=数字标识(已经由UCC(统一代码委员会)所建立).第2-6位=生产厂家的标识号(包括第一位)第7-11=唯一的厂家产品代码第12位=校验位(usedforerrordetection)

Code3of9码

能表示字母、数字和其它一些符号共43个字符:A-Z,0-9,-.$/+%,pace嘉兴条形码的长度是可变化的,通常用“*”号作为起始、终止符校验码不用代码密度介于3-9.4个字符/每英寸,空白区是窄条的10倍,用于工业、图书、以及票证自动化管理上。

Code128码

表示高密度数据,字符串可变长,符号内含校验码,有三种不同版本:A,B,andC可用128个字符分别在A,B,orC三个字符串集合中,用于工业、仓库、零售批发。

Interleaved

2-of-5(I2of5)

只能表示数字0-9可变长度,连续性条形码,所有条与空都表示代码,第一个数字由条开始,第二个数字由空组成空白区比窄条宽10倍,应用于商品批发、仓库、机场、生产/包装识别、工业中,条形码的识读率高,可适用于固定扫描器可靠扫描,在所有一维条形码中的密度最高。

Codabar

(库德巴码)

可表示数字0-9,字符$、+、-、还有只能用作起始/终止符的a,b,cd四个字符,可变长度,没有校验位,应用于物料管理、图书馆、血站和当前的机场包裹发送中,空白区比窄条宽10,非连续性条形码,每个字符表示为4条3空。Codabar又名NW7,NW7是在日本的叫法。

QR码

QR码呈正方形,常见的是黑白两色。在3个角落,印有较小,像“回”字的的正方图案。这3个是帮助解码软件定位的图案,用户不需要对准,无论以任何角度扫描,数据仍可正确被读取。

日本QR码的标准JISX0510在1999年1月发布,而其对应的ISO国际标准ISO/IEC18004,则在2000年6月获得批准。根据DensoWave公司的网站数据,QR码是属于开放式的标准,QR码的规格公开,虽由DensoWave公司持有的专利权益,但不会被运行。

除了标准的QR码之外,也存在一种称为“微型QR码”的格式,是QR码标准的缩小版本,主要是为了无法处理较大型扫描的应用而设计。微型QR码同样有多种标准,最高可存储35个字符。

PDF417

(二维码)

多行组成的条形码,不需要连接一个数据库,本身可存储大量数据,应用于:医院、驾驶证、物料管理、货物运输,当条形码受一定破坏时,错误纠正能使条形码能正确解码PDF417,是讯宝(Symbol)科技公司于1990年研制的产品。它是一个多行、连续性、可变长、包含大量数据的符号标识。每个条形码有3-90行,每一行有一个起始部分、数据部分、终止部分。它的字符集包括所有128个字符,最大数据含量是1850个字符。

一)PDF417简介

PDF417码是由留美华人王寅敬(音)博士发明的。PDF是取英文PortableDataFile三个单词的首字母的缩写,意为“便携数据文件”。因为组成条形码的每一符号字符都是由4个条和4个空构成,如果将组成条形码的最窄条或空称为一个模块,则上述的4个条和4个空的总模块数一定为17,所以称417码或PDF417码。

二)PDF417的特点

1.信息容量大

PDF417码除可以表示字母、数字、ASCⅡ字符外,还能表达二进制数。为了使得编码更加紧凑,提高信息密度,PDF417在编码时有三种格式:

*扩展的字母数字压缩格式可容纳1850个字符;

*二进制/ASCⅡ格式可容纳1108个字节;

*数字压缩格式可容纳2710个数字。

2.错误纠正能力

一维条形码通常具有校验功能以防止错读,一旦条形码发生污损将被拒读。而二维条形码不仅能防止错误,而且能纠正错误,即使条形码部分损坏,也能将正确的信息还原出来。

3.印制要求不高

普通打印设备均可打印,传真件也能阅读。

4.可用多种阅读设备阅读

PDF417码可用带光栅的激光阅读器,线性及面扫描的图像式阅读器阅读。

5.尺寸可调以适应不同的打印空间

6.码制公开已形成国际标准,中国也已制定了417码的国标。

三)PDF417的纠错功能

二维条形码的纠错功能是通过将部分信息重复表示(冗余)来实现的。比如在PDF417码中,某一行除了包含本行的信息外,还有一些反映其它位置上的字符(错误纠正码)的信息。这样,即使当条形码的某部分遭到损坏,也可以通过存在于其它位置的错误纠正码将其信息还原出来。

PDF417的纠错能力依错误纠正码字数的不同分为0~8共9级,级别越高,纠正码字数越多,纠正能力越强,条形码也越大。当纠正等级为8时,即使条形码污损50%也能被正确读出。

四)PDF417的几种变形

PDF417还有几种变形的码制形式:

*PDF417截短码

在相对“干净”的环境中,条形码损坏的可能性很小,则可将右边的行指示符省略并减少终止符。

*PDF417微码

进一步缩减的PDF码。

*宏PDF417码

当文件内容太长,无法用一个PDF417码表示时,可用包含多个(1~99999个)条形码分块的宏PDF417码来表示。

以PDF417码为例,介绍二维条形码的特性和特点。

二维条形码的优势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与一维条形码相比二维条形码有着明显的优势,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数据容量更大

二)超越了字母数字的限制

三)条形码相对尺寸小

四)具有抗损毁能力

复合条码

这是一种新出现的码制类型,由两个很靠近的条码符号组成,并包含互相关联的数据。通常其中一个是线性符号而另一个是堆叠或阵列符号。

应用于目标物的生命期内在不同点需要不同的信息的情况下,或者受到空间限制的情况下。

目前,其主流的应用是UCC.EAN复合条码,其主要满足如医药行业等需要同时包含产品标识及附加信息(如批次号、有效期)的应用场合。这些符号由一个标准的UCC.EAN系统类的一维码(如EAN-13或UPC-A或UCC.EAN128)与一个二维堆叠码组成。

自从1999年国际物品编码条码协会(EAN)颁布新的复合码标准以后,EAN和UCC(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共同成立了四个复合码应用课题组,研究在商业及物流系统中应用复合码的具体技术及应用试点问题。1999年8月,EAN和UCC又联合宣布共同开发供应链管理中复合码的应用标准,并拟在2000年1月公布第一批应用标准。这些标准将包括复合码在散装(随机称重)物品、非零售食品,医疗保健用品及电子元器件上编码的应用标准,以及物流管理条码应用标准。复合码作为一种新码制,很好的保持了国际物品编码体系的完整性和兼容性。

问题一:购买的衣服专柜标价比通过手机扫描软件扫描出的价格高很多,手机扫描的价格是否具有权威性?

解析:目前扫描嘉兴条形码软件的数据库都是各软件开发公司自有的,商品的价格只是存在于计算机上的一个数据信息库,且数据来源渠道不一,如果该信息库不及时更新,价格不一致、无价的情况在所难免。此外,负责全国商品条形码管理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所备案商品信息包括产品包装形式、产品类型、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并不包括产品价格。所以,各软件公司自行开发的扫描条形码软件扫描结果只能作为参考。

问题二:购买的商品没有条形码,能否以此判断其为“三无”产品?

解析:根据现行的国家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等,但并未强制商品必须标识条形码。商品条形码的使用主要由生产厂家根据商品管理需要,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向质监部门所属编码中心申请注册,并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编码、设计及印刷。此外,一些省市陆续出台了地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强化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条形码管理。

问题三:消费者怀疑购买的化妆品是假冒的,能否借助条形码识别其真伪?

解析:商品条形码本身是基于应用计算机对商品进行有效管理而设计的。理论上说,条形码就像“身份证”一样,与每件商品都是一一对应的,是包含商品信息的一种代码,但从条形码当前的技术现状来看,伪造、冒用、使用注销的商品条形码、非法转让商品条形码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条形码在发挥产品追溯作用的同时,不是必然具有防伪的功能。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条形码仅仅是标识商品信息“身份”的一种方式,无论是消费者日常消费还是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的监管过程中,都应对条形码和条形码扫描软件有一个客观认识,不能以此认定商品价格或辨别商品真伪,而要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依法判定,依法监管。

一般使用条码生成软件批量生成条码标签时,部分客户可能需要打印连续的条码标签。这样既方便,又可以节省很多时间。接下来,就给大家演示下条码生成软件批量生成连续条码标签的步骤:

一、通过Excel数据库导入来实现连续条码标签的设置在条码生成软件中,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数据库设置按钮,弹出数据库设置对话框,点击添加,选择要导入的数据类型EXCel表。根据提示点击浏览-测试连接-添加-关闭。点击软件左侧的嘉兴条形码按钮,在画布上绘制条形码对象,双击条形码,在图形属性-数据源中,点击修改按钮,数据对象类型选择数据库导入,在字段中选择相应的字段,即可出现对应的内容。设置好之后,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打印预览按钮,看下预览效果。

二、在条码生成软件中通过序列生成来设置连续的条码标签在条码生成软件中点击软件左侧的条形码按钮,在画布上绘制条形码样式。双击条形码,在图形属性-数据源中,点击修改按钮,数据对象类型选择序列生成,开始字符串为1,点击编辑。在右侧的处理方法中,点击+号按钮,处理方法类型选择补齐,目标长度为5,填充字符为0,点击添加-确定。设置好之后,可以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打印预览按钮,看下效果。以上是用条码生成软件批量生成连续条码标签的两种方法,有兴趣的朋友,快来下载条码生成软件尝试吧。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条码管理,推广商品条码应用,促进商品流通信息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商品条码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采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建立有效的产品跟踪与溯源系统。第四条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区商品条码工作。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本自治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商品条码技术服务。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使用、印制商品条码的行为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和举报。第六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农副食品、烟草制品、酒、饮料、茶叶、水果;(二)药品、医疗器械;(三)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子;(四)电线电缆、家用电器、人造板;(五)汽车(含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六)日用化学品、玩具、纸制品、陶瓷制品;(七)服装、纺织制成品、针织品;(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鼓励其他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自愿使用商品条码。本办法所称预包装产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产品。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应当按规定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第八条商品条码的注册、续展、变更、注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系统成员使用的商品条码可以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编码分支机构编制。系统成员自行编制商品条码的,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并将编码信息书面告知编码分支机构;委托编码分支机构编制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免费提供编码服务,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给委托者。第十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制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制质量。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应当查验委托人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存档。存档期限为二年。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的委托人印制商品条码,不得将委托印制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使用。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对注册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转让他人使用。第十三条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商品条码,并标注委托方名称。第十四条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自行开发、设计、生产的产品应当使用子公司申请注册的商品条码。

第十五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销售者采用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自动识别销售系统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第十六条销售者需要在企业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非定量包装的商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编制、使用。已经标注符合规定商品条码的,销售者应当直接使用,不得使用店内条码替换或者覆盖原商品条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第十七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及时公布注册、续展、变更、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第十八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申请注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二)伪造商品条码或者用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三)冒用他人注册的商品条码;(四)使用尚未分配的商品条码;(五)使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者未在应当标注商品条码的预包装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系统成员转让他人使用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一)系统成员使用的商品条码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销售者未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条码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销售者使用店内条码替换或者覆盖商品条码。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印刷企业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的委托人印制商品条码的,或者将委托印制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第六条所列产品的具体含义,适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概念名称与分类;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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