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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条形码查询方法

作者:嘉兴亚捷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4 08:23:25

条形码是由一组按一定编码规则排列的条、空符号,用以表示一定的字符、数字及符号组成的信息。条形码系统是由条形码符号设计、制作及扫描阅读组成的自动识别系统。

条形码编码方式:

条形码种类很多,常见的大概有二十多种码制,其中包括:

Code39码(标准39码)、Codabar码(库德巴码)、Code25码(标准25码)、ITF25码(交叉25码)、Matrix25码(矩阵25码)、UPC-A码、UPC-E码、EAN-13码(EAN-13国际商品条形码)、EAN-8码(EAN-8国际商品条形码)、中国邮政码(矩阵25码的一种变体)、Code-B码、MSI码、、Code11码、Code93码、ISBN码、ISSN码、Code128码(Code128码,包括EAN128码)、Code39EMS(EMS专用的39码)等一维条形码和PDF417等二维条形码。

目前,国际广泛使用的条形码种类有EAN、UPC码(商品条形码,用于在世界范围内唯一标识一种商品。我们在超市中最常见的就是这种条形码)、Code39码(可表示数字和字母,在管理领域应用最广)、ITF25码(在物流管理中应用较多)、Codebar码(多用于医疗、图书领域)、Code93码、Code128码等。其中,EAN码是当今世界上广为使用的商品条形码,已成为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基础;UPC码主要为美国和加拿大使用;在各类条形码应用系统中,Code39码因其可采用数字与字母共同组成的方式而在各行业内部管理上被广泛使用;在血库、图书馆和照像馆的业务中,Codebar码也被广泛使用。

除以上列举的一维条形码外,二维条形码也已经在迅速发展,并在许多领域找到了应用。

常用条形码简介:

EAN码:

EAN码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的一种商品用条形码,通用于全世界。EAN码符号有标准版(EAN-13)和缩短版(EAN-8)两种,我国的通用商品条形码与其等效。我们日常购买的商品包装上所印的条形码一般就是EAN码。

UPC码:

UPC码是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制定的一种商品用条形码,主要用于美国和加拿大地区,我们在美国进口的商品上可以看到。

39码:

39码是一种可表示数字、字母等信息的条形码,主要用于工业、图书及票证的自动化管理,目前使用极为广泛。

库德巴(Codebar)码:

库德巴码也可表示数字和字母信息,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图书情报、物资等领域的自动识别。

二维条形码:

一维条形码所携带的信息量有限,如商品上的条形码仅能容纳13位(EAN-13码)阿拉伯数字,更多的信息只能依赖商品数据库的支持,离开了预先建立的数据库,这种条形码就没有意义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条形码的应用范围。基于这个原因,在90年代发明了二维条形码。二维条形码除了具有一维条形码的优点外,同时还有信息量大、可靠性高,保密、防伪性强等优点。

目前二维条形码主要有PDF417码、Code49码、Code16K码、DataMatrix码、MaxiCode码等,主要分为堆积或层排式和棋盘或矩阵式两大类。

二维条形码作为一种新的信息存储和传递技术,从诞生之时就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应用在国防、公共安全、交通运输、医疗保健、工业、商业、金融、海关及政府管理等多个领域。

二维条形码依靠其庞大的信息携带量,能够把过去使用一维条形码时存储于后台数据库中的信息包含在条形码中,可以直接通过阅读条形码得到相应的信息,并且二维条形码还有错误修正技术及防伪功能,增加了数据的安全性。

二维条形码可把照片、指纹编制于其中,可有效地解决证件的可机读和防伪问题。因此,可广泛应用于护照、身份证、行车证、军人证、健康证、保险卡等。

美国亚利桑纳州等十多个州的驾驶证、美国军人证、军人医疗证等在几年前就已采用了PDF417技术。将证件上的个人信息及照片编在二维条形码中,不但可以实现身份证的自动识读,而且可以有效的防止伪冒证件事件发生。菲律宾、埃及、巴林等许多国家也已在身份证或驾驶证上采用了二维条形码,我国香港特区护照上也采用了二维条形码技术。

另外在海关报关单、长途货运单、税务报表、保险登记表上也都有使用二维条形码技术来解决数据输入及防止伪造、删改表格的例子。

在我国部分地区注册会计师证和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二维条形码也得到了初步的应用。

嘉兴条形码符号是扫描识读的信息源,为了保证正确的识读,所印刷的条码应整齐清晰,条符应无明显残缺,空白处无起脏墨迹。为保证条码的正确识读,条码上的疵点和污点的最大直径应小于或等于最窄线条码标准宽度的0.4倍。印刷后的条码中的线条和空白应有明显的反差信号,其空白处的反射率应尽量大,而线条的反射率应尽量小,PCS值(色差对比度)越大,条码的反差信号也就越大,可识读性能也越好。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嘉兴条形码管理,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本省商品流通的信息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的、表示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商品标识,包括零售商品条码、非零售商品条码和物流单元条码。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管理、应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是全省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商品条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本办法;其下属的省标准化研究院具体负责本省商品条码管理、协调工作。市、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商品条码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采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并逐步建立有效的产品跟踪与追溯系统。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三)日用化学品;(四)儿童玩具;(五)家用电器。第七条使用商品条码,应当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注册本分支机构的厂商识别代码。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第八条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二)出示营业执照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的,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第九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二条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自发现遗失之日起10日内向原申办机构提交补发申请。原申办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确属遗失证书的,予以公告,并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第十三条在国内生产或代理销售商品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生产者或代理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并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编码分支机构应在30日内将备案材料报送省标准化研究院。第十五条商品条码的设计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根据应用需要,系统成员可采用EAN/UPC商品条码、ITF-14商品条码、UCC/EAN-128商品条码。

第十六条印制商品条码,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保证质量。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质量。第十七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备案文件,并复印存档备查,存档期限为2年。委托人不能出具《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备案文件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第十八条销售者在本单位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不规则包装的商品需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根据有关的国家标准编制。已经标注合格商品条码的,销售者应当直接采用商品条码,不得另行编制、使用店内条码。第十九条系统成员不得擅自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条委托他人生产的产品,需要标注商品条码的,应当标注委托者注册备案的商品条码。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未经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二)伪造或冒用他人商品条码;(三)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四)其他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第二十二条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3000元罚款。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所收取的费用;逾期不退的,可处所收取费用一倍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0000元。第二十七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嘉兴条形码扫描枪为什么距离条码太近就扫不了条码?相信很多用户在使用条码扫描枪时都会遇到这类问题,如果我们不能准确的把握条码扫描枪距离条码的远近,就很容易会出现“扫不了条码”,或者“需要扫描好几次才能扫上”的情况。这时,相信很多用户都会怀疑是不是扫描枪出了什么问题,或者归咎于是扫描枪的扫描性能不好。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它涉及到扫描枪的一个专业名词,叫做最佳工作距离。条码扫描枪都有一个能获得最高分辨率性能的最佳工作距离,也就是所谓的焦距。条码扫描枪的分辨率就是根据焦距进行调整,也可以说是条码扫描枪解码最窄条宽的能力。基于这个原因,如果条码扫描枪和条码之间的距离改变,那么条码的窄条和空白区可能无法正确读取,所以就会出现条码扫描枪扫不了条码的现象。有时候条码扫描枪可能会把不均匀的印刷密度,粉尘和刮痕也认作条码的一部分。所以在读取打印精度低或背景上有纤维(例如纸板)的条码时,我们需要注意匹配焦距和窄条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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